机构性质
丹麦金融管理局FSA是其政府部门Ministry of Industry, Business and Financial Affairs(丹麦工业、商业和金融事务部)的七大分支之一,因此属于政府机构。
机构历史
丹麦金融管理局FSA成立于1988年。
机构职能
丹麦FSA的首要任务是监督金融业务——银行,抵押贷款机构,养老金和保险公司等。
监督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来承担风险(监管偿付能力)是其监管任务的重中之重。此外,丹麦FSA还监管丹麦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依据相关规章发布的相关信息也受其监督。向公众发行证券的招股说明书是否需符合法定要求也在其监管范围之内。丹麦金融服务局还进行市场监管,避免市场恶意干预和混乱(如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除了监管活动外,丹麦金融服务局还协助进行金融立法,并颁布金融领域的行政命令。
丹麦FSA的工作重点为:1.预防金融事业陷入困境;2.评估财务经营业务模式的可行性;3.评估本机构监督工作中的系统观点。
监管范围
信贷机构、保险业、投资协会以及特殊用途协会、投资公司、其他、保险服务业、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