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作人员邮件询问,CNB监管外汇,将外汇定义为金融衍生工具,提供外汇的机构为投资公司。
外汇监管提示
受监管公司名单
公司全称 | 简称 | 监管号 | 监管状态 |
---|---|---|---|
Novox Capital Ltd | Novox | 监管中 | |
TRILT LTD | TRILT | 监管中 | |
ATLANTIK finanční trhy, a.s. | ATLANTIK finanční trhy | 26218062 | 监管中 |
Arca Brokerage House o.c.p. a.s. – odštěpní závod | Arca Brokerage House | 监管中 | |
BCM Begin Capital Markets CY Ltd pobočka | BCM Begin Capital Markets CY | 监管中 | |
BH Securities a.s. | BH Securities | 60192941 | 监管中 |
BNP Paribas S.A., pobočka Česká republika | BNP Paribas | 06325416 | 监管中 |
Bank Gutmann Aktiengesellschaft, pobočka Česká republika | Bank Gutmann Aktiengesellschaft | 24131768 | 监管中 |
Bernstein Financial Services GmbH Branch Prague | Bernstein Financial Services | 07869860 | 监管中 |
CAPITAL MARKETS, o.c.p.,a.s. - odštěpný závod | CAPITAL MARKETS | 06922325 | 监管中 |
机构简介
1. 机构性质
CNB是捷克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捷克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和捷克的决议机构。
2. 机构历史
CNB于1993年1月根据捷克共和国宪法设立,其活动符合捷克国家银行关于经修正的第6/1993 Coll。
3. 监管职能
根据《捷克共和国宪法》第98条与欧盟主要法律,CNB的主要目标是维持价格稳定。此外,CNB还促进金融稳定,并推进捷克共和国金融体系的良好运作。
4. 监管范围/目标
CNB制定货币政策,发行纸币和硬币,管理捷克克朗的流通,支付系统和银行之间的结算。 CNB还监督银行业、资本市场、保险业、养老基金、信用合作社、电子货币机构以及外汇监管。
牌照申请
1)申请要求
1. 各成员国应要求在专业的基础上提供投资服务和/或投资活动,且须事先获得授权。此类授权应由指定的主管成员国当局授予。
2. 成员国应授权任何市场经营者运营MTF或OTF,但须事先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
3. 成员国应注册所有投资公司。登记册应公开,并应包含有关投资公司授权服务或活动的信息。信息应定期更新,每项授权都应通知ESMA。
4. 每个成员国应要求:
a. 任何法人投资公司的总部与其注册办事处在同一成员国;
b. 任何非法人投资公司或法人投资公司(根据其国家法律没有注册办事处的投资公司)其总部设在其实际开展业务的成员国。
2)申请流程
1. 在完全确认申请人符合本指令的所有要求之前,主管当局不得授权。
2. 投资公司应提供所有信息,包括业务计划,其中列出了所设想的业务类型和组织结构,这是使主管当局确立投资公司的必要条件所。
3. 申请人应在提交完整申请后六个月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已获得授权。
4. ESMA应制定监管技术标准草案。
3)申请时长
一般为六个月
牌照类型
投资公司包括以下类别:
a. 包括外国投资公司分支在内的投资公司;
b. 以系统化内部撮合商身份执行订单的投资公司;
c. 收集和维护投资工具清单的授权实体;
d. 在捷克共和国提供跨境服务的外国投资公司;
e. 投资中介机构;
f. 《资本市场业务法》下的指定代理人;
j. 在捷克共和国提供跨境服务的外国投资公司指定代理人
h. 《资本市场业务法》下的获得认可人员
监管细则
监管查询
1. 打开网址 http://www.cnb.cz/en/index.html,语言转换为“英语”
2. 点击页面下方的“Lists of regulated entities”
3. 点击左侧的“Predefined lists”,按照要求输入验证码,接着点击“Next steps”
4. CNB具有外汇权限的为投资公司,所以选定“Investment firms(投资公司)”类别。
5. 选择投资公司具体类别,查看公司信息
6. 点击公司名称,查看投资公司具体业务权限信息,比如“代表客户执行订单”“交易自有账户”等。
监管投诉
1. 联系经纪商
如果您对受监管实体的行为不满意,CNB建议首先考虑直接联系受监管实体,例如,根据受监管实体的投诉规则或以请求的形式进行投诉。
2. 联系捷克国家银行CNB
填写下列表格信息,然后提交给CNB,CNB的投诉处理时间为30天以内。
投诉网址:https://www.cnb.cz/en/public/contacts/electronic-form/index.html
处理针对受监管实体活动的投诉时,CNB只能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事。即使是CNB关于受监管实体违反法律的调查结果,也不会影响受监管实体与其客户之间的司法关系。例如,CNB不能裁定合同关系的结束或终止、损失索赔或放弃无偿充实的索赔(包括有关收费金额的争议)、支付账户的资金冻结。此外,CNB无权就针对金融市场实体的任何私法诉讼提供法律建议。
注意:
CNB不处理匿名提交,重复提交或任何其他非标准提交的投诉,例如那些难以理解或含有粗俗语言或仅是“仅供参考”的投诉。
3. 联系金融仲裁员
金融仲裁员可以帮助您在庭外诉讼中解决与金融机构的各种纠纷,在这些诉讼中您不需要代理(例如律师)且服务免费。 财务仲裁员由政府任命,财务仲裁员的活动由金融仲裁员办公室、政府机构提供行政支持。
金融仲裁员的网址为 http://www.finarbitr.cz/en/,可发起在线投诉。
常见问答
1. 投诉处理是否收费?
免费提供
2. 投诉处理的时长为多少?
CNB的投诉处理时长为30天。
相关链接
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 https://www.esma.europa.eu/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Na Příkopě 28 115 03 Praha 1 IČO 48136450
电话: 420 224 411 111
传真: 420 224 412 404
邮箱:info@cnb.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