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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国家银行(CNB)

http://www.cnb.cz
总评分
69.0分
  • 成立时间:1993年
  • 机构类型:政府监管
  • 监管外汇:监管

纠错建议

外汇监管提示

经工作人员邮件询问,CNB监管外汇,将外汇定义为金融衍生工具,提供外汇的机构为投资公司。

受监管公司名单

受监管的持牌外汇经纪商共30
公司全称 简称 监管号 监管状态
Novox Capital Ltd Novox 监管中
TRILT LTD TRILT 监管中
ATLANTIK finanční trhy, a.s. ATLANTIK finanční trhy 26218062 监管中
Arca Brokerage House o.c.p. a.s. – odštěpní závod Arca Brokerage House 监管中
BCM Begin Capital Markets CY Ltd pobočka BCM Begin Capital Markets CY 监管中
BH Securities a.s. BH Securities 60192941 监管中
BNP Paribas S.A., pobočka Česká republika BNP Paribas 06325416 监管中
Bank Gutmann Aktiengesellschaft, pobočka Česká republika Bank Gutmann Aktiengesellschaft 24131768 监管中
Bernstein Financial Services GmbH Branch Prague Bernstein Financial Services 07869860 监管中
CAPITAL MARKETS, o.c.p.,a.s. - odštěpný závod CAPITAL MARKETS 06922325 监管中

机构简介

1. 机构性质

CNB是捷克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捷克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和捷克的决议机构。


2. 机构历史

CNB于1993年1月根据捷克共和国宪法设立,其活动符合捷克国家银行关于经修正的第6/1993 Coll。


3. 监管职能

根据《捷克共和国宪法》第98条与欧盟主要法律,CNB的主要目标是维持价格稳定。此外,CNB还促进金融稳定,并推进捷克共和国金融体系的良好运作。


4. 监管范围/目标

CNB制定货币政策,发行纸币和硬币,管理捷克克朗的流通,支付系统和银行之间的结算。 CNB还监督银行业、资本市场、保险业、养老基金、信用合作社、电子货币机构以及外汇监管。

牌照申请

1)申请要求

1. 各成员国应要求在专业的基础上提供投资服务和/或投资活动,且须事先获得授权。此类授权应由指定的主管成员国当局授予。

2. 成员国应授权任何市场经营者运营MTF或OTF,但须事先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

3. 成员国应注册所有投资公司。登记册应公开,并应包含有关投资公司授权服务或活动的信息。信息应定期更新,每项授权都应通知ESMA。

4. 每个成员国应要求:

   a. 任何法人投资公司的总部与其注册办事处在同一成员国;

   b. 任何非法人投资公司或法人投资公司(根据其国家法律没有注册办事处的投资公司)其总部设在其实际开展业务的成员国。

 

2)申请流程

1. 在完全确认申请人符合本指令的所有要求之前,主管当局不得授权。

2. 投资公司应提供所有信息,包括业务计划,其中列出了所设想的业务类型和组织结构,这是使主管当局确立投资公司的必要条件所。

3. 申请人应在提交完整申请后六个月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已获得授权。

4. ESMA应制定监管技术标准草案。


3)申请时长

一般为六个月

牌照类型

投资公司包括以下类别:

a.  包括外国投资公司分支在内的投资公司;

b.  以系统化内部撮合商身份执行订单的投资公司;

c.  收集和维护投资工具清单的授权实体;

d.  在捷克共和国提供跨境服务的外国投资公司;

e.  投资中介机构;

f.  《资本市场业务法》下的指定代理人;

j.  在捷克共和国提供跨境服务的外国投资公司指定代理人

h. 《资本市场业务法》下的获得认可人员

监管细则

监管查询

1. 打开网址 http://www.cnb.cz/en/index.html,语言转换为“英语”

2. 点击页面下方的“Lists of regulated entities

3. 点击左侧的“Predefined lists”,按照要求输入验证码,接着点击“Next steps

4. CNB具有外汇权限的为投资公司,所以选定“Investment firms(投资公司)”类别。

5. 选择投资公司具体类别,查看公司信息

6. 点击公司名称,查看投资公司具体业务权限信息,比如“代表客户执行订单”“交易自有账户”等。

监管投诉

1. 联系经纪商

如果您对受监管实体的行为不满意,CNB建议首先考虑直接联系受监管实体,例如,根据受监管实体的投诉规则或以请求的形式进行投诉。


2. 联系捷克国家银行CNB

填写下列表格信息,然后提交给CNB,CNB的投诉处理时间为30天以内

投诉网址:https://www.cnb.cz/en/public/contacts/electronic-form/index.html

处理针对受监管实体活动的投诉时,CNB只能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事。即使是CNB关于受监管实体违反法律的调查结果,也不会影响受监管实体与其客户之间的司法关系。例如,CNB不能裁定合同关系的结束或终止、损失索赔或放弃无偿充实的索赔(包括有关收费金额的争议)、支付账户的资金冻结此外,CNB无权就针对金融市场实体的任何私法诉讼提供法律建议

注意:

CNB不处理匿名提交,重复提交或任何其他非标准提交的投诉,例如那些难以理解或含有粗俗语言或仅是“仅供参考”的投诉。


3. 联系金融仲裁员

金融仲裁员可以帮助您在庭外诉讼中解决与金融机构的各种纠纷,在这些诉讼中您不需要代理(例如律师)且服务免费。 财务仲裁员由政府任命,财务仲裁员的活动由金融仲裁员办公室、政府机构提供行政支持。


金融仲裁员的网址为 http://www.finarbitr.cz/en/,可发起在线投诉。

常见问答

1. 投诉处理是否收费?

免费提供


2. 投诉处理的时长为多少?

CNB的投诉处理时长为30天。

相关链接

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 https://www.esma.europa.eu/

欧盟委员会: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index_en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Na Příkopě 28 115 03 Praha 1 IČO 48136450

电话: 420 224 411 111

传真: 420 224 412 404

邮箱:info@cnb.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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